logo标志

陕西省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中心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环保装修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环保装修

选购涂料,应先分清标准

2011/8/9 15:55:22

信息内容
   2002年7月1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 《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十项国家标准正式实行, 它对溶剂型木器涂料和内墙涂料中的有害物质作出了国家强制性标准。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2年3月颁布实施的《水性涂料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HBC12-2002)则只允许水性涂料认证, 不对溶剂型涂料认证。应该明确“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国家标准是产品质量的市场准入标准,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水性涂料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HBC12-2002)才是绿色产品推荐性标准。前者是市场低限准入标准,后者是高限推荐。《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十项国家强制性标准,不是绿色产品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十项国家标准规定,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VOC值应不高于200克/升,而环境标志标准则是在扣出水分后VOC值不能高于100克/升。

   欧洲市场上水性涂料的工厂是很多的,在欧洲市场上家庭装修一般都是用水性漆,至于油性漆一般是用在工业用途上。 据德方专家介绍,从2004年起,欧共体国家将全面禁止溶剂型漆的生产和销售,只允许生产和销售水性环保漆。 有关专家介绍,ISO9000,ISO140000等标准限制的是产品生产过程中对外界环境的污染问题,并不是指产品自身具有环保特性。已通过ISO9000和ISO14001认证的企业并不一定能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已通过产品质量检测的企业也不一定能通过环境标志认证。

[←]仔细辨别家具绿色认证 警惕猫腻 [→]装修是场战斗 阵前恶补五招
  新闻分类
  联系我们

单位地址:陕西省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中心站

联 系 人:任发展(业务主任)

联系电话:029-88011099

电子邮件:sxjiance@163.com

  友情链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陕西省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中心   咨询热线:029--88011099  传真:88011099
地址:陕西省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中心   邮箱:
www.sxjiance@63.com